关于开展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 “生态环境教育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6
  为促进我国生态环境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优秀环境教育场所的示范作用,2014-2021年,我中心在深圳市华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会支持下,实施了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推广自然学校建设的“三个一”模式,即“一间教室、一支环保志愿教师队伍和一套环保课程”,并在全国建立了6批共106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自然学校)。 
  为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教育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总结和展示各自然学校在"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的经验和做法,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面向106家自然学校征集“生态环境教育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106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
  二、案例要求
  申报案例主题包括:
  1)环境教育促进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最美生态保护案例)
  2)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最美生态保护案例)
  3)环境教育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最美乡村建设案例)
  4)环境教育助力气候变化应对(最美气候变化行动案例)
  5)环境教育助力污染防治(最美环境治理案例)
  6)环境教育与生态文化(最美生态文化实践案例)等
  申报案例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应体现真实性、实效性、成长性、典型性;应倡导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健康,引导绿色文明,形成绿色发展新风尚;申报案例应具有积极社会影响力。
  报送材料应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
  三、参与方式 
  自然学校按要求填写案例征集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在2023年8月1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zrjyb2023@163.com,有关图片作为附件同时发送。
  四、支持与奖励 
  我中心将邀请参加案例征集的自然学校加入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网络,将优秀案例整理汇编并在有关平台上展示发布,根据情况优先提供自然教育主题培训交流机会,并颁发优秀案例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现荣 王阅
  电话:010-84634281-3 
  邮箱:zrjyb2023@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生态环境教育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正文)
       “生态环境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申报表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