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认知共同体”与全球环境治理——访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全球环境治理专家Peter M Haas先生

发布时间:2010-10-19所属期数:2009.6
Epistemic Communities and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 Interview with Peter M Haas of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文 / 孙凯

  编者按:全球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及其相互依赖性日益明显,决策者在应对这些问题时不得不求助于科学家。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常见外交家或政治家与科学家一起,坐在谈判桌前共同探讨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之道。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政治学系的Peter M. Haas教授所发展的“认知共同体”理念(本刊2001年第4期曾刊登过于关于Haas教授成名作《拯救地中海》一书的书评)就专门研究科学家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什么是“认知共同体”?其作用机理是什么?气候变化领域是否存在“认知共同体”? Haas教授对哥本哈根会议有什么样的期待?近日,本刊特邀马萨诸塞大学访问学者孙凯对Peter M Haas教授进行了专访。

  孙:哈斯教授,您在全球环境治理的研究中引入“认知共同体”这一概念并使其流行开来,那您是如何想到这样一个概念的呢?

   Haas:因为我需要一个能够将有共同研究兴趣的科学家群体的两方面特征,即共同的理念(认知)和跨国的组织联系(共同体)都能体现出来的词汇。

  孙:您如何界定“认知共同体”?它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机理是什么?

   Haas: “认知共同体”是基于知识的科学家共同体的联系网络,这些科学家共同体在他们的专长领域中对与政策相关的知识拥有权威性的解释。其成员对于在他们所专长的领域中的社会或自然现象之因果关系有共同的认知和理解,并且对于一些规范性理念,如在这一领域中采取何种行动能够为人类谋福利等都持有相同的看法。简单来说,“认知共同体”就是通常来自于不同学科的、拥有以下共同点的一群专家:(1)共同的原则理念。这些理念为共同体的成员采取社会行动提供了价值基础;(2)共同的因果信念或专业判断。这些信念对行为的原因给与分析和解释,对可能的政策行动和预期结果之间的多种联系进行因果分析;(3)共同的合法性理念,即主体间为验证知识合法性而确立的内部界定标准。这样共同体成员就能够准确区分那些有关世界现状或改变世界现状的合理或不合理的观点;(4)共同的政策规划,即针对必须应对的一系列问题有一套共同的实践,他们深信这些实践能够促进人类的福祉。

  孙:您能举几个“认知共同体”发挥重要作用的例子吗?   

Haas: “认知共同体”在创设强力有效的国际机制以及帮助政府理清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样的例子包括国际社会保护臭氧层的行动、欧洲控制酸雨的行动以及控制地中海污染的行动等。在环境领域外,“认知共同体”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对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念、经济增长的结构发展、各种安全主义(如环境安全等)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法等诸多领域都有很好的发展和普及。我们当前需要做的一项工作是对各种议题中认知共同体的成员以及他们所参与的议题领域进行进一步的记录和整理。

  孙:在全球气候变化领域,是否也存在一个“认知共同体”呢?如果是,为什么?

   Haas: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在气候变化领域,看上去似乎存在一个“认知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组织,并且对于气候变化的原因及潜在影响有共同的观点。但不幸的是,他们对于未来20年左右将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并没有很自信的共识,这使得将他们对这一议题的理解转变为直接行动的政策变得困难。在那些存在“认知共同体”的领域,他们对问题的理解足够充分,例如对达到预期的环境质量所需要的气体排放水平能够做出比较精确的估计。目前气候变化科学可以断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聚集超过某一水平,整个地球或者人类将处于危险之中。但是对于在某一时刻(例如2020年或2050年)温室气体的聚集水平究竟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共识度较低。

  与其它领域中的“认知共同体”相比,气候变化领域“认知共同体”影响较小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该领域中科学共识性的程度对于制定明确的公共政策来说还不够。对于存在的风险有共识,但对于这些风险在何时何地发生的共识度不高,这使得基于他们的理解来制定明确的政策变得困难;二是通过政府控制IPCC进而对共识性知识的政治化削弱了IPCC报告的权威性,因为这些报告并不被认为是完全的不偏不倚;三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任何有意义行动所需的经济成本之规模和所面对的政治上的反对力量,比国际议程上任何其它问题都大。

  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科研方面存在差距,这也会体现在“认知共同体” 不同国籍的成员上。您认为这对发展中国家是否会有不利的影响?如何缩小这一差距?

   Haas:从某种程度上说,发展中国家国内科研能力的不足使得跨国“认知共同体”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更为重要,因为这些跨国的“认知共同体”可以提供客观公正的专家意见。“认知共同体”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是基于专业判断,而非政治指令。

  显然,整个国际社会(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基金会和政府等)应该帮助发展中国家促进科学和技术发展以及提供相关方面的能力建设。但是,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当然包括中国和印度——拥有相当的科研基础,这些国家能够为国际社会科学发展有更全面的贡献,并通过技术转移和项目合作帮助其它发展中国家。

  孙:您认为“通往哥本哈根”之路最大的障碍是什么?如何应对这些障碍?

   Haas:简单来说,在承诺相当的经济资源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化石燃料的替代能源方面,其政治意愿的缺失是主要障碍,这包括美国、欧洲和中国等。当前的金融危机也使此情形“雪上加霜”。我认为,促进在气候变化领域中有意义的集体行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也许这些努力可能并不能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完成:在发展清洁能源的技术和能源储备方面进行广泛的投资和项目合作;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研究应该更多地集中于气候变化在地区或国家层面的中期或近期影响;加强公众教育,使公众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自觉地行动。

  孙:您对达成一个类似哥本哈根条约是否持乐观的态度?您对哥本哈根会议有什么样的期待?

   Haas:进行预测比较容易,但很难对预测充满自信。最近国际社会似乎对哥本哈根会议期望不高,并且越来越低。若条约的实质性文本都没有一个共识,对实际排放量的共识性目标更变得不太可能。对哥本哈根会议,我所能期待的只是一个对各国所共同关切的目标的简要声明,但实质性的谈判还将继续。我们总是可以期待在会议最后一天晚上达成最终协议,如中美之间在京都所达成的协议一样,但是这在动员普遍支持的技术性会议上是非常艰难的。

 

 

 

  彼得M·哈斯(Peter M Haas):1986年获麻省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此后一直任教于马萨诸塞大学。哈斯撰写及编著了20多本书籍,最近正在写一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来全球环境治理演化的著作。他曾作为多个政府部门及国际组织的顾问,如美国国防部、美国环保局、全球环境治理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其研究经费多来自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德国马歇尔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世界政治研究所以及加勒廷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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