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报告

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

发布时间:2011-01-28所属期数:2010.3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文/中国美国商会

综述

  过去30年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数以亿计的人们摆脱了贫困,在世界发展史上写下了前所未有的一页,也为全球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然而,伴随着经济上的成功,中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出现了环境恶化、能源安全问题、资源过度消耗等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无疑,中国如今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

  2009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访美期间曾强调,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抱着“学习的态度”。如今,中国通过资源保护和经济结构调整,成为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主导力量,这无论对于中国还是世界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样,作为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美国也必须发挥其领导作用,在运输、建筑、工业和能源等领域积极开发和应用高能效的清洁能源技术。

  中美两国在环境保护和清洁能源开发方面的协调与协作应该能够带来更大的成效。仅凭一个国家的力量无法解决当今世界在气候变化和资源消耗方面所面临的挑战。这需要协调统一的领导和所有国家持续不懈的努力,尤其是像美国和中国这样的世界能源消耗大国。

  鉴于清洁能源与环保技术领域能够创造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促进这些领域的发展在目前显得尤为重要。清洁能源的开发可不断创造就业机会并促进创新,这对确保中美两国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形势下,以强有力的步伐朝着经济持续复苏方向迈进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来,中国在清洁能源与提高能效方面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同时在碳减排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对此中国美国商会表示赞赏。通过投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出台支持性的法规政策,以及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中国已经向世界表明了其解决碳排放和环境影响等迫在眉睫问题的决心。

  2009年,美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清洁能源开发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进展。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又称《瓦克斯曼 -马凯气候变化议案》,现已提上美国参议院的立法日程。这是美国在国家层面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对话迈出的积极一步。

最新进展

  中国美国商会对中美两国政府积极通过高层双边合作,以开发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和促进协作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在2009年7月的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强能源、气候变化和环境方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奥巴马总统2009年的访华进一步促进了双方的合作,在访华期间中美两国签署了七项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协议,其中包括页岩气、电动汽车和太阳能的合作开发协议、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的成立以及中国美国商会为了支持中美能源合作计划而发起的针对清洁能源项目的政企合作模式。


  中国在独自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清洁能源开发方面也取得了巨大进步。在2009年8月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通过了一项制度草案,要求新开工项目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旨在从项目的源头抓好防治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工作。这项制度的出台反映了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的必要性。中国政府把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中国美国商会对这一做法表示赞许,同时鼓励建立一套透明的监督和评价机制,以确保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政策法规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国采取的关键举措之一是出台一系列的能源政策,始于2007年6月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为配合这一方案,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工业、交通及建筑行业的能源节约政策。时至今日,中国已制定了到2010年能源密度降低20%的目标;通过了国家可再生能源标准,要求全国15%的电力供应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同时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国2009年经济刺激计划的三分之一用于促进能源效率的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中国政府制定了关闭低能效的燃煤电厂和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提高大型企业的能效指标。据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的研究显示,旨在帮助中国一些最大型企业贯彻并监督其节能目标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正在有序开展并可望实现其2010年度目标。中国累计关闭的能源效率低、资源浪费大的工业设施数量已超过了计划要求。在这些努力的共同作用下,2005年以来,中国能源强度已经降低13%以上。

  此外,在2009年6月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不仅明确了中国政府对降低1000家重点能耗企业环境影响的承诺,而且进一步提出将省级政府的工作绩效与环境治理成效挂钩。2010年1月,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突显了能源安全对实现中国发展目标的重要性正不断提高,与之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清洁替代能源发展的融资、税收和投资政策。

  在制定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政府已经持续传递出通过降低能源强度和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手段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的意愿。此外,中国也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

  2009年9月,温家宝总理发表了中国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上的首次讲话,强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所做出的承诺,同时强调了应当坚持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使发展中国家有能力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然而,中国要想实现其能源利用愿景和兑现承诺,仍然缺乏一个全面的、跨部门的和可明确界定的国家路线图。此外,最近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一设立于部门之上的、被委以重任,负责应对和监督处理国家能源和环境问题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权威和能力来成功地协调和领导这些关键领域所涉及的数量众多的利益相关方、行政管理部门和利益集团,这一点尚不得而知。而且,一些旨在加强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完全可能加大政府的干预程度,也许还会阻碍创新并有可能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资源短缺、适得其反的定价效果和经济损失。

  中国美国商会期待与中美两国政府共同努力,通过并实施缓解气候变化的战略,以鼓励私营经济领域持续创新和不断增强竞争力。

全局性问题

法制透明度

  为鼓励对清洁能源及环保技术开发进行投资,中国美国商会促请相关部委依据中国在2008年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所做的透明度承诺,在制定通过相关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和规章前,做到事先向社会发布并提供一个征求意见期。目前,与贸易、经济和融资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常常未经充分公示就予以颁布或者立即实施。透明度和可预知性的缺失打击了中外投资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信心。

统一的实施与执行

  中国美国商会还希望中央各部委及主管部门对地方及省级主管部门开展能力建设培训,以确保环境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的实施和执行。地方政府的执行工作往往缺乏统一性,这阻碍了中国的环境政策充分发挥其效力和达到预期的成效。例如,由于执法一致性的缺乏,使得电价能够被人为地设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也常常使严格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与国内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例如,对于垃圾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于监控与检查标准、法规和制度在执行当中的不一致性,使得外商投资企业难以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与本土企业开展竞争。

透明的采购程序

  地方有关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与条件容易助长企业主要以价格进行竞标,而不是以质量和项目的长期发展能力来取胜的倾向。中国政府对于合理投资回报的规定远低于国际标准,这使同时具有经济和政治导向的地方国有企业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繁琐的合同条款主要依靠个人关系来管理风险,同样向本土竞争企业倾斜。与国际标准相比,投标期限非常短,这进一步限制了竞标质量,同时助长了地方政府弃质保量的做法。

  中国美国商会促请各级有关部门采用并遵守招标文件与特许协议草案的标准模板。因此,应当尽可能减少对标书的修改,并在投标程序之前完成修改,而不是在已经选定竞标人之后的“议标阶段”进行修改。提倡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将有助于确保挑选出价值和质量兼具的理想技术,并鼓励私营领域的长期创新。

财政激励

  清洁能源与环境技术开发是中美两国一个成熟的合作领域。中国美国商会促请中美两国政府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美合资企业制订税收激励措施,共同向中美合资企业在本地开发的技术提供资助,优先支持美国私营企业与中国大学院校合作开展的研发项目,同时提倡银行向中美清洁能源项目给予优惠的贷款条件,提供急需的信贷和营运资本。

具体问题

《循环经济法》

  2008年8月29日,《循环经济法》颁布,并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案进一步强调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对此中国美国商会表示欢迎。虽然这三大循环经济原则为中国人民实现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责任分配不明确,各政府机构间缺少协作,迄今为止这些原则并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中国政府未能以有效的激励手段鼓励传统产业“绿色”经营,同时也缺少财政支持、一致的标准以及公众意识和参与。中国美国商会促请中国政府继续实施循环经济原则,并进一步支持其发展。

  在中国某些地区可通过再制造产业的健康发展支持循环经济的进步。虽然中国已经意识到这一成长型行业的重要意义,但法规仍然限制毛坯(即用于再制造的旧产品和旧设备)的进出口。放宽对毛坯进出口的限制将有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此外,虽然大部分发达经济体都将再制造产成品(RFG)视为新产品,中国仍然将其定义为“二手”产品。因此,在进口再制造产成品方面,中国施加了更为严格的限制。由于本地工业尚不够成熟,不足以支撑和发展一个可行的、可持续的市场,再制造产成品的进口可以填补这个空白,直至本地工业具备这一能力。中国美国商会建议将与新产品具有同等质量和保修服务水平的再制造产成品(无论国产抑或进口)都视为新产品。另外,我们鼓励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再制造产品服务的发展,加强公众对再制造产成品有益于经济、环境和消费者的意识。

电力与发电

  中国目前80%的电力供应仍然来自煤炭发电。提高煤炭发电效率并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将是中国能源政策的关键所在。中国政府已经承诺关闭总装机容量达5000万千瓦的小型火电厂,并建设规模更大、能效更高的替代电厂。这将促使中国燃煤电厂的平均效率快速向发达国家看齐。2005年中国燃煤电厂的平均效率估计为32%,与美国大致处于同等水平,但到2030年有望接近40%。此外,中国在开发先进清洁煤技术方面也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项目以及洁净煤发电项目(例如在建的天津绿色煤电项目)的发展。

碳捕集与封存 (CCS)

  碳捕集与封存技术也有可能减少煤炭对环境的影响。中美两国已经开始通过新近建立的美中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在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开发方面开展合作。中国美国商会对此项合作表示赞赏,同时建议中美两国通过示范项目以及其他研发活动就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和其他极具前景的煤炭技术继续开展合作。

热电联产 (CHP)

  提高整体能效和减少煤炭使用的另一种方法是增加以天然气为基础的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的应用。2004年,第一条西气东输管道建设完工,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也将于2011年竣工,此外凭借连接中国、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四川盆地充足的天然气储备以及新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将使未来几年中国的天然气供应相对有保障。

  目前的重点在于如何更加环保、有效地利用天然气。随着热电联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减少了燃料消耗并大大降低了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中国政府正积极推动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但中国目前以用户为基础的分布式发电与热电联产的发展都面临着源于法规政策的商业与技术障碍。尤其是缺乏电网接入、当前天然气的定价结构以及针对热电联产终端用户的财政激励措施的欠缺等问题,妨碍了热电联产作为传统燃煤发电的替代性方案充分发挥其效力并实现全面发展。

智能电网

  中国电力输送系统的效率仍然非常低,在输送过程中估计会损失8%的电力。相比之下,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在电力输送过程中的平均损耗率为2.5%。此外,中国还面临着可再生能源与电网连接的问题。

  中国针对电力行业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要求提高电网效率,同时实现全国各大电网的联网。去年,中国的经济刺激方案中有1500亿元人民币(约合220亿美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其中便包括农村电力项目。《中国绿色科技报告2009》分析表明,中国正着力于通过超高压(UHV)输电系统的建设促进远距离高压输电的发展。中国的超高压标准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中国力求到2015年通过超高压输电输送6.4万兆瓦的电量,占用电负荷的10%,到2020年将使这一数字提高至26万兆瓦。

  尽管取得了这些进展,但在中国从事智能电网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一市场仍被国有企业所控制,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市场准入门槛仍然很高,同时企业对与技术转让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存有疑虑。此外,由于往往只有国内企业才能够享有政府激励政策、补贴和税务减免优惠,融资方面的挑战也依然存在。

间断性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

  中国积极促进国内太阳能市场的发展,尤其是着力于通过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与工业流程扩大其生产经济实惠的太阳能电力的能力,并开创太阳能电池板的国内市场。有报告指出,中国中央政府计划在即将出台的立法中,将之前到2020年使太阳能发电容量提高至1800兆瓦的目标修改为到2011年提高至2000兆瓦,以及到2020年提高至1-3万兆瓦。

  为了支持这一发展目标,中国已开始推出由国家资助的项目以鼓励地面及屋顶太阳能系统的发展。例如在2009年,中国财政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就光电建筑一体化与屋顶安装型系统向企业提供15-20元/瓦(约合2-3美元/瓦)的补贴。

  同样,在鼓励太阳能示范项目的“金太阳”补助计划中,中国政府向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进一步的措施将为中国发展健康的太阳能产业以及实现太阳能发电容量的目标奠定基础。此外,各省市政府也已采取行动,推动当地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成为中国政府更有效的合作伙伴,帮助中国实现其太阳能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中国美国商会促请中国政府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一样享有政府补贴及其他财政优惠。

  太阳能制造商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对其产品的长期、可持续性需求,也需要近期的政策支持以帮助其进行技术投资,从而降低成本,使太阳能成为一种重要的发电能源。有利的市场结构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世界能源消耗大国以及太阳能生产方面的领导者,中美两国能够通过政策的实施使太阳能发电成本降低至与传统发电成本相当的水平,从而刺激需求,同时促进国内高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风能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过程中,风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外商投资企业需要面对一个非常艰难的商业环境。2006年,中国政府制订了到2010年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兆瓦的目标。目前中国的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2万兆瓦,2007年就超过了最初制定的目标。根据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中国能源消费的15%这一总体目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了使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兆瓦的目标。


  然而,尽管风力涡轮机建设与安装取得了巨大的进展,风力发电效率仍然很低。虽然中国已是全球第五大风力涡轮机生产国,但中国的风力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0.8%,而世界平均水平为2%。其中一大原因是无法实现有效的风力发电并网以及在风力涡轮机建设与安装方面缺少国家质量标准。

  外国投资者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为制订必要的国家风力涡轮机生产标准提供帮助,并带来提高风电并网效率方面的专长,他们的参与会令风电产业获益匪浅。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5日发布通知,要求取消新的风力发电厂所使用的风力涡轮机部件的国产化率必须达到70%的规定,对此中国美国商会表示赞赏,同时也期待这一规定能够在各级政府中得到统一的执行。

  尽管取得了这一进展,但保护主义和自主创新仍然是风能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的政府采购政策倾向于国内风能产业。国有企业在风电场开发市场中占有88%的份额,并继续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项目,进一步妨碍了市场竞争。2009年对进口风力涡轮发电机的关税进一步提高,希望进入中国风电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资本、政府补助以及通过气候变化、能源与环境清洁发展机制(《京都议定书》下的一项机制)获得减排信用额方面(是否是“不要”???)受到限制。中国美国商会促请中国政府提高风电市场透明度,鼓励市场竞争,并推行公平的政府补助计划,从而实现其风电目标。

清洁运输

  截至2008年底,中国拥有1.2万辆柴油机车,其中有许多采用的是高排放的老式柴油发动机。随着高能效、低排放柴油发动机的推出,中国铁路行业在通过更换老式柴油发动机,用现代化高能效发动机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改善燃油经济性方面拥有巨大的潜力。通过翻新改造,中国将拥有一支高能效的新型机车车队,大大节省生产新机车所需要的零部件、材料及能源费用。中国美国商会促请中国铁道部通过开展试点项目的方式,分析以现代化柴油发动机更新中国柴油机车的可行性,并寻找出最理想的做法。

高能效建筑与设计

  清华大学《2008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指出,2010年至2020年,中国新增办公建筑面积将比美国现有办公建筑面积还要大。此外,该研究发现,在过去四年中,虽然建筑面积以6%的年增长率增长,但中国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量却在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这表明能源强度的增长速度甚至比实际建筑面积的增长速度还要快。

  与其他清洁能源领域不同,许多提高建筑与设计能效的解决方案已经相当成熟,成本也相对较低。缺少充分的执行,在能耗及成本方面缺乏透明度以及尚未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最具能效的设计方案是这一市场存在的障碍。由于设计和操作不当,一些绿色环保技术未能发挥应有的成效。

  2006年,中国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于2007年发布了详细的评价鉴定试行办法。但仍然有必要增强政策施行的一致性,改进绿色建筑产品的标识管理并出台更加全面的标准,以此从根本上影响绿色建筑市场。此外,还需要对建筑物的能源效率进行审计,并制定更为完善的建筑物规范。美国在华企业界可利用其在制订培训与审计计划,打造其他平台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与中国政府就最佳实践进行交流合作。

  减少建筑物设计与施工中原材料的使用是增强建筑物长期可持续性和提高能效的重要方法。通过减少建筑施工与维护过程中脚手架的使用,便可减少钢铁及其他材料的用量,使施工与维护变得更加环保、安全。同样,在建筑物施工与维护的过程中使用高能效的机械(例如电动机械)不仅能够减少建筑所需原材料用量和建筑能耗,还能够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全局性建议

  ●对地方部委和监管部门开展能力建设研讨及培训,以确保环境法律法规在各级部门得到统一的实施和执行。

  ●根据中国在2008年中美商贸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所做的透明度承诺,在制定通过所有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应事先向社会发布并提供一个征求意见期。

  ●鼓励采用与国际接轨的、一致的招投标程序,确保符合国际标准的高质量清洁能源项目,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促进清洁能源和环境技术开发的中美合资企业提供财政激励措施以促进其发展。

具体建议

《循环经济法》

  ●将再制造产成品视为新产品,放宽进口限制。

电力与发电

  ●继续支持中美两国在开发更加清洁的煤炭技术方面的合作,特别是IGCC。

  ●鼓励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并在法规政策与财政优惠措施上将其视为一种可再生能源。

智能电网

  ●继续通过鼓励国内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电力输送市场建设全国性智能电网。

  ●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技术转让机制,鼓励外商对智能电网技术领域的投资。

太阳能

  ● 向示范项目投资提供优惠并实施相应的政策,使太阳能发电成本降低至与传统发电成本相当的水平,为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监管环境。

  ● 引入上网电价政策,促进太阳能投资与发展。

  ●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一样享有政府补贴及其他财政优惠,帮助促进太阳能的发展。

风能

  ● 继续支持中美政府与产业合作,不断提高中国风力发电的效率。

  ● 针对风力涡轮发电机的生产制订国家标准。

清洁运输

  ● 开展试点项目,进一步分析以现代化柴油发动机更新中国柴油机车的可行性与优势。

高能效建筑与设计

  ● 确保《绿色建筑标准》得到更加一致的施行,增强审计工作,提高绿色建筑产品的标识管理并实施更加全面的标准。

  ● 减少建筑物设计与施工中原材料的使用,并在建筑物施工与维护过程中使用高能效的机械,例如电动机械。

  ● 颁布立法和补助性政策,使新老建筑实现高能效。

  ● 针对法规要求以及有关各种绿色建筑技术整合与应用的设计和操作办法,对重要参与者开展教育和培训。

相关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