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锲而不舍守护蓝天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2-04

 

  2020年以来,烟台市常态化开展夜间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图为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配套运行情况。张立明摄

  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7,位居全省第二,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5%,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PM10、SO2、NO2、O3、CO浓度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152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

  “近年来,烟台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周俊这样告诉记者。

  压紧压实部门生态环保责任,深入开展治气攻坚

  2018年、2019年,烟台市区空气质量已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如何保持住二级标准并继续提升空气质量,成为2020年伊始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的难题。

  周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烟台市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相对好做的减排措施已经基本完成,攻坚越来越难、骨头越啃越硬,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入换挡期——原有改善成效维持难、新的有效措施难跟上。

  “为厘清、压实各级生态环保责任,市里专门制定了《烟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有关规定,将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要求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进一步压紧压实市区属地责任。‘管行业管环保、管业务管环保、管生产经营管环保’的行业主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世刚对记者说。

  在此基础上,烟台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春季扬尘整治攻坚、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多个整治攻坚任务,综合运用无人机、走航监测、排污智能管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提高。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钧告诉记者:“目前,烟台市已建成140个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空气质量监管延伸到最基层,实现了自动监测县、乡全覆盖。这既给镇街推进治气攻坚提供了抓手,也为市级对县乡的考核提供了依据。”

  秋冬季以来,市、县两级组织多个检查组,开展应急减排情况现场检查,整改各类违规问题260余处。

  “每年,我们都会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对涉及民生保障、外贸出口、高新技术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2020年,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共涉及工业企业3248家,施工工地271个,各类车辆198万辆。”王钧说。

  分秒必争,精准施策深挖减排潜力

  “每微克必争、每天必争、每个环节必争。”这不仅是烟台市治气攻坚的“口号”,更落实在行动上。

  烟台市狠抓扬尘、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重污染天气应对4个关键,严格落实驻点督查、问题曝光、预警约谈、考核问责等6项机制,全面挖掘减排潜力。

  1年来,烟台市积极推进退城入园和重污染企业搬迁,6家化工园区入围省化工园区名单,7家骨干企业入围省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关停化工企业111家。淘汰、压减落后、过剩产能,严禁新批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等行业产能。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累计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6086家,实现动态清零。

  烟台市大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累计淘汰小锅炉4621台。鼓励引导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共完成淘汰17台,其中市区范围全部淘汰。全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烟台市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发电装机总容量为1775.4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738.95万千瓦,占总容量41.6%。

  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烟台市大力推进“公转水”、“公转铁”,目前已有10余家物流企业开展了多式联运业务,初步形成以点带面、典型引领、示范推广的多式联运发展格局。

  对在用机动车加强环保监管,建成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3套,2020年采集超标车数据1.3万辆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2.8万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全市所有正规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已经全部符合国六标准。

  围绕扬尘污染治理,烟台市密集开展市区扬尘污染整治攻坚、全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市区大气污染防治驻点帮扶、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等一系列督查检查行动。

  “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扬尘整治专班,组织人员不间断开展扬尘污染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督办单1000余份,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突出大气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李广平对记者说。

  加强监管正向引导,帮扶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2020年7月,经集体讨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开工建设案不予行政处罚。

  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董利国介绍道:“我们一直坚持过罚相当、罚教结合的原则,为企业复工复产、绿色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上述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进行了纠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烟台市严格执行国家、省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先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多个督察、检查活动。

  2020年,全市依法对237家违法企业立案处罚,罚款1633余万元。其中,责令1家企业限产停产,对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涉嫌犯罪案件3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在具体实践中,烟台市探索总结出特殊时期特殊方式、信用良好强化信任、重点领域重点监管、个性需求精准服务的环境执法帮扶路子。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诚信守法类企业非请勿扰、无事不扰。

  “针对企业在疫情期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疑虑难题,我们编印了《环境管理知识百问百答》10000册,面向全市企业免费发放,助力企业自行诊断、解决环境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各监管网格微信群的作用,进行在线交流、在线解答、在线帮扶,切实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权益双赢。”董利国对记者说。

2021年02月04日作者:周雁凌 董若义 司晓慧 谢楠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