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项整治机动车噪声污染 对噪声超标车辆处200元或500元罚款
发布时间: 2019-02-14

  记者日前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即日起至4月1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将联合开展机动车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机动车噪声污染行为,对噪声超标车辆,将责令改正并处200元或500元罚款。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以下车辆做出禁止性规定: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大连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大连市道路行驶;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禁止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

  对驾驶超过噪声分贝的机动车在大连市道路通行的,将处200元罚款;对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将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同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交通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杨安丽)

 

2019年02月14日08:30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