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幼儿教师环境文化艺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的精神,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携手全国妇联宣传部于2013年“6.5”世界环境日共同启动了“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行动”。

  幼儿园女性教师是巾帼环境友好使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对幼儿环境意识的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探讨幼儿环境教育的新道路新方法,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和全国妇联宣传部定于 2013年11月27--29日在北京举办“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幼儿教师环境文化艺术培训班,请你们协助做好此次培训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永续发展
  (二)妇女与环境保护
  (三)绿色足迹与演讲技巧
  (四)环保儿童剧演出技巧指导
  (五)儿童生态道德教育实践
  (六)幼儿环境教育成功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巾帼环境友好使者试点城市及其他省市有志于开展环境教育的幼儿园、青少年宫女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2013年11月27--29日三天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一号兰溪宾馆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院内)
     (宾馆电话:010--84646377 84638189)
     2013年11月26日14:00-20:00报到(不安排接站)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增江 杨俊
  电话:010-84665692 84665669
  传真:010-84633416;
  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在2013年11月20日之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jinzengjiang@ceec.cn)

  五、其他事项

  (一)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220元),培训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二)主办单位为学员准备了配套的培训资料,参训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每套资料870元。

  附件:1、培训日程
     2、报名回执
     3、兰溪宾馆位置图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2013年10月28日

下载:关于举办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幼儿教师环境文化艺术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