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在长沙市开班
发布时间: 2017-03-30

  2017年3月29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主办,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的2017年第四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在长沙市顺利开班,来自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13个省份和自治区的全国环境监察系统的149名学员参加了本期培训班。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闫景军副局长出席开班式为本期培训班专题讲座,闫景军副局长简要总结了2016年环保部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讲述了环境监察工作现在面临的严峻形势,重点解读了2017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副主任刘之杰介绍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及管理规定,并受环保部环监局的委托,宣读了关于2016年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结业考试违纪情况的通报。 


  本期培训班特邀请部环监局、安徽省环境监察局、长沙环保学院的相关领导和高校的专家教授来为学员们讲授2017年环境监察要点、新“两高”司法解释、执法案卷规范化等9门课程。同时,本期培训班安排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例展评的教学环节,由学员分组讨论全国各级环境监察部门提供的12个环境执法案例,分一、二、三等奖评选出优秀案例,并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颁发优秀案例证书。为加强本期培训班管理,提高培训效果,培训班课程结束后将实施严格的闭卷考试,学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