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案例
环境损失纳入GDP的可操作性

国家环保总局政研中心 曹凤中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损失纳入GDP是有可操作性的。有几个重要前提:一是要确认自然资源是有价值的;二是要把自然资源看作一种资产、一种财富;三是要把自然资源的增加量(生长量、新发现量、重估增值量等)当作资本形成,即新增资产来看待;四是要把自然资源的减少量(开采量、损失量、重估减值量等)当作资本和资产损耗来处理;五是要遵循国民经济核算的一条原则,即在进出口平衡的条件下,对资源核算的基本思路、框架和方法先进行实物量核算,然后将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资源核算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国民财富核算、经济产值核算和投入产出核算三条渠道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经济产值核算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引入自然资源折耗(类似固定资产折旧)概念。将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可以明显看出自然资源的丰欠、消长,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传统的经济和价值概念中,或者认为没有劳动参与东西没有价值,或者认为不能交易的东西没有价值。因此,两者都认为天然的自然资源没有价值。由于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便出现了“产品高价、原料低价、资源无价”。正是这种资源无价的观念及其在理论、政策上的表现,导致了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浪费使用,以至造成资源损毁、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成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资源,包括未经人类劳动参与、未进入市场交易的天然的资源,都是有价值的。

摘自《中国环境报》